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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东莞市领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2024-05-12 06:37:28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点击:

  【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粤环审〔2024〕60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领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
许可类别普通
许可内容同意按照环评文件内容实施。
许可证书名称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东莞市领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许可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东莞市领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1900MACL22WAXU




法定代表人姓名唐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许可决定日期2024年03月28日
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03月28日
许可有效期至长期
许可机关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当前状态有效
备注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东莞市领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粤环审〔2024〕60号

  

  东莞市领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号为HP-2023-144)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核技术利用项目位于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彰化路4号(先健医疗科技产业园)1#厂房2层。项目主要内容为:在1#厂房2层靠南侧位置新建1间介入手术室,并在该介入手术室内安装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最大管电压125千伏,最大管电流1000毫安,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开展医疗器械临床前的动物实验研究。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与核应急响应技术支持中心组织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的评估意见认为,报告表有关该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内容,以及提出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辐射安全责任,确保涉辐射活动由本单位辐射工作人员参与,且辐射工作人员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25毫希沃特/年。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五、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gdee.gd.gov.cn/hyfs5637/content/post_44183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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